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通知
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通知
一、院所简介
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是依托中日友好医院建立的国家级研究所。中日友好医院创建于1984年,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,是国家呼吸医学中心、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,并承担国家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、国家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单位、国家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试点单位等重要任务。医院建有呼吸和共病全国重点实验室,是北京大学、北京中医药大学、首都医科大学的临床医学院,也是北京协和医学院、清华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,与日本、美国、法国等多国知名医疗机构和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,综合实力雄厚,专科优势突出,人才荟萃,医疗与科研水平国内一流。
研究所下设医学实验动物平台、临床研究数据与项目管理平台、医学实验研究平台和生物样本平台等四大科研支撑平台,以及烟草病学及戒烟中心、干细胞医学研究中心和精准医学研究与应用中心等三大研究中心,承担多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,已获批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、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和1个国家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,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科研成果,并为医院各临床学科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。
二、调剂专业
| 专业名称 | 学术学位/专业学位 |
| 内科学 | 学术学位 |
| 外科学 | 学术学位 |
| 临床检验诊断学 | 学术学位 |
|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| 学术学位 |
| 中西医结合基础 | 学术学位 |
| 中西医结合临床 | 学术学位 |
说明:以上为初步调剂计划,最终各专业实际调剂名额以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公布信息为准。
三、考生调剂基本条件
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 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(A类)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,并符合我所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2.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我所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,或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。
3. 满足我所各调剂专业提出的具体报考要求(详见本通知第四条)。
4. 我所不接收报考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、援藏计划及定向就业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调剂申请。
四、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
除满足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专业背景要求:
| 专业名称 | 其他要求 |
| 内科学 | 100201内科学,105101内科学 |
| 外科学 | 100210外科学,105111外科学 |
| 临床检验诊断学 |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|
|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|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,105123放射影像学,105124超声医学 |
| 中西医结合基础 |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,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,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|
| 中西医结合临床 |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,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|
说明:以上其他要求已在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中设置,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无法填报调剂志愿。
五、调剂工作程序
(一)系统报名: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进行正式报名。报名期间,每位考生仅可填报我所的一个调剂专业志愿。若重复填报,将以考生在系统内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,此前志愿自动作废。
(二)报名时间:2026年4月9日8:00 至 4月9日20:00(共12小时)。
(三)复试通知:报名截止后,我所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、专业背景等因素择优遴选复试考生,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。预计通知发放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7:00。
(四)志愿锁定: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,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。在复试通知发放截止前,我所不提供提前解锁服务。锁定结束后,考生可自行修改志愿。
六、复试与录取安排
(一)复试形式:本次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。
(二)复试时间:暂定于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进行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及详细安排将在复试通知中告知。
(三)资格审查:考生须按我所《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》要求,提前准备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。资格审查不通过者,不得参加复试。
(四)待录取确认:复试结束后,我所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“待录取通知”。考生须在通知发出后6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。
(五)放弃录取:考生一旦确认“待录取”,如因特殊原因需放弃,须在确认后24小时内向我所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取消。超过规定时限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,原则上不予受理。确认待录取即视为接受我所录取,双方均应信守承诺。
七、联系方式与信息渠道
(一)咨询电话:
研究生办公室:010-84205526
咨询时间:工作日 9:00—11:30,13:30—17:00
(二)监督电话:010-84205768
(三)信息发布
所有调剂、复试、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发布,请考生密切关注: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日友好医院教育教学网络管理平台。因考生个人疏忽未及时查阅公告或未按要求操作而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八、其他
本通知未尽事宜,均按照教育部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、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及我所《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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