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工伤职工中日医院就医流程
北京市工伤职工需持《社会保障卡》及《工伤证》原件在我院人工窗口(中日医院APP可提前预约,人工窗口取号)挂号、就医并进行实时结算。
一、工伤职工门(急)诊就医流程
1、北京市工伤职工可在中日友好医院就医,我院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。
2、挂号:工伤职工持《社会保障卡》和《工伤证》原件挂“工伤”号,支付个人应付费用,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挂号费先由医院垫付。
3、诊治:工伤职工出示《社会保障卡》、《工伤证》及《病历手册》原件。接诊医师根据患者工伤证认定的工伤部位及职业病名称对症治疗,并开具“工伤”字样处方。治疗原则遵循:因病施治、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。
4、结算:工伤职工《社会保障卡》和《工伤证》人工窗口结算,支付个人应付费用,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医院垫付。
二、工伤职工住院就医流程
1、开具住院证:工伤职工出示《社会保障卡》、《工伤证》及《病历手册》,接诊医师根据患者《工伤证》认定的工伤部位及职业病名称,为符合工伤保险就医范围的工伤职工,开具“工伤”字样预约住院申请单。
2、办理住院:工伤职工持《社会保障卡》和《工伤证》原件至中日友好医院患者服务大厅1--5号服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。
3、结算:工伤职工持《社会保障卡》结算,支付个人应付费用,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医院垫付。
注:如遇工伤鉴定等特殊情况,造成职工无法提供工伤证原件,门(急)诊和住院发生的挂号费及医疗费用均需患者全额结算,由患者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行手工报销。
医疗保险办公室
2022年6月22日